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在市本级政府,福田等4个区政府,市公安局等8个市直单位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首要职责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分管数字政府建设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
六个方面主要职责
首席数据官制度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三大亮点最有特色
一是在重点任务层面上。结合市级现状和工作安排,以深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实施为重要抓手,配套建立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等,规范各类数据管理。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等方面工作,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以“全球数据应用创新大赛”为抓手,积极促进数据开发共享利用,推动数字红利不断释放等。
二是在特色应用层面上。试点区和部门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先行先试。福田区重点依托深圳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开放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科研和企业服务;南山区重点推广“一官两员”(即首席信息官、数据专员和政务专员)制度经验,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宝安区重点开展智能社会治理应用,提升数据应用质量和效能,探索城市治理的新路;坪山区重点开展推广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隐私官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政务数据的分级分类与隐私保护;各试点部门结合行业业务管理和行业数据特点,开展行业特色数据应用。
三是在引进人才层面上。为了更好地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鼓励纳入试点的各区和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和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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